子女抚养权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时间:2020-10-03 19:15:46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离婚了,还在判给我了,但是现在对方不给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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